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服务
事项名称 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审核服务
事项类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牵头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共同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公民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45号)第一条第2款:“市属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手续。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11-87180635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306965
办公地点 大连保税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19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收费标准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1.毕业生网上注册。
2.审核毕业生网上注册信息。
3.审核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加盖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是否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提供者
就业协议书 《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45号)第一条第2款:“市属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按照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手续。” 毕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