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事项名称 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事项类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牵头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社会保障科
共同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法人,公民,社会组织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第二条 街道和社区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包括:集中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11-87316961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319927
办公地点 保税区人社局425室档案管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单位或个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携带退休人员档案、退休人员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到保税区管委会E座425室办理归档手续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经办窗口反馈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