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化管理 |
事项类别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牵头实施部门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
社会保障科 |
共同实施部门 |
无 |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
法人,公民,社会组织 |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
《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6号),第二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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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 |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联系电话 |
咨询电话:0411-87316961 |
监督投诉方式 |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319927 |
办公地点 |
保税区人社局425室退管窗口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
收费标准 |
无 |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
单位和个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携带退休人员审批表到保税区管委会E座425办理 |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
经办窗口反馈 |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
电话反馈 |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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