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免费领取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
事项名称 免费领取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
事项类别 卫生计生
牵头实施部门 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承办机构(办理机构) 计生科
共同实施部门
服务对象(申请条件) 公民
办理依据(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拟压缩后的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二十里堡街道0411-87382795,亮甲店街道0411-87280785,大窑湾街道0411-39211088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411-87964795
办公地点 免费避孕药具领取地址:全区各社区(村)计划生育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收费标准
拟精简后的基本流程(办理流程) 网点领取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
服务对象评价意见的反馈方式 电话反馈
申请材料情况(办理材料)
申请材料名称 是否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设定依据 申请材料提供者
身份证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