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对外经济合作、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
(二)起草全区外事工作规划和重要外事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协调重大外事、涉外活动;组织接待经上级部门批准的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严格执行区有关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团组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研究、分析并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全区外商投资情况;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组织实施对外招商活动;指导促进外资项目发展;指导全区境外投资;负责相关外商来访签证邀请的办理和重要团组、重点客商的联络接待。
(四)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补充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
(五)统筹协调全区外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项目引进、落地及服务工作;负责外资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统计汇总考核工作;牵头研究、拟订重大外资项目的规划布局和支持政策;组织、参与我区对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外商投资项目的洽谈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内资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相关指标任务;负责国内招商引资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统计汇总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政策及营商环境宣传,策划、承办国内外“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负责建立招商项目库,承办产业项目政策落实,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开工。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国内招商引资和市场拓展工作;牵头组织参加国内大型经贸活动。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全区经济合作交流信息并组织发布,及时向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党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七)研究制定对口帮扶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对口帮扶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落实帮扶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口帮扶地区的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八)参与研究拟定市场平台招商政策并开展招商宣传工作;参与市场平台审核、准入、管理和考核工作;
(九)承办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