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片区制度创新统筹谋划、集成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指导各部门有序开展相关领域改革创新;负责片区制度创新成果绩效考核、专业评估等工作。
(二)负责片区制度创新成果整理上报工作,组织片区各部门,协调驻区中省直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做好创新案例研究、梳理、编写等工作;负责向国家部委、辽宁省、大连市推荐优秀创新案例。
(三)负责国务院及各部委、辽宁省、大连市制度创新经验做法在片区复制推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落地。
(四)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地区经济政策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等,为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负责与国内重点智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有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工作。
(六)负责中央、省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要文件的统筹落实工作。
(七)负责研究监测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政策文件发布和先进经验做法,编制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工作动态。
(八)负责片区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研究和实施等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有序推进投资、贸易、金融、运输、人员进出等自由化便利化。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内、国际贸易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掌握国内、国际贸易合作的发展趋势。
(十)统筹推进片区外贸工作;牵头负责片区外贸项目的招引;落实上级下达的对外贸易相关任务指标的统筹调度;服务、促进重点外贸企业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片区跨境电商工作;牵头负责片区跨境电商项目的招引;服务、促进重点跨境电商企业发展。
(十二)统筹推进片区商贸流通工作;负责片区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销售额指标统筹调度。
(十三)负责片区对外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对外服务贸易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
(十四)负责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监测外贸运行状况并进行专项统计与综合分析。
(十五)负责片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片区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及年度审验工作(初审)。
(十七)负责指导规上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十八)负责组织开展企业改革创新及发展沙龙活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企业发展诉求。
(十九)承担负责领域的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工作。
(二十)完成片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