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机构职能
负责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知道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知道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产品安全、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农业机械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知道弄而已生产新技术的推广;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
负责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等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指导畜牧业生产
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协调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核、报批征用、占用林地项目、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承担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组织指导监督节约用水工作;保护水资源,协调水事纠纷,保障农村人畜饮水安全;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水务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减灾工作;负责水政监察及水行政执法。
指导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负责全区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限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福利机构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负责全区军队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