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负责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研究,密切跟踪国家、省、市关于新能源及生命健康产业动态,掌握国内有关地区新能源及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情况,统筹谋划片区新能源及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发展路径、实施措施等。
(二)负责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做好在展会、商务洽谈、对接交流等商务活动中,片区新能源及生命健康产业推介工作,围绕新能源及生命健康全产业链发展,招引带动效应强、牵引作用大的产业项目。
(三)负责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产业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做好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推进保障等工作,做好企业走访及调查研究工作。
(四)负责科技创新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统筹谋划片区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目标,制定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配合做好科技人才培育及队伍建设。
(五)负责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工作,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受理及评审工作,协调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协调做好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
(六)配合做好科技创新平台、科技孵化载体、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发展和促进工作。
(七)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便利化审批,探索适度灵活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政策。
(八)负责对接市科学技术局、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九)承担片区制度创新、企业服务工作。
(十)完成片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