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在片区党委和片区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片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承担制度创新和企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