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统计、服务业、粮食、物价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片区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经济运行监测,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划片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工作;组织落实片区固定资产投资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对片区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和可行性分析。
(三)负责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组织企业申报重点项目、智能化改造专项资金。
(四)负责片区统计工作;负责编制片区年度统计资料并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统计信息;负责牵头组织各类普查、清查、快速调查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驻区企业统计人员培训工作。
(五)负责片区粮食收购资格备案和年度审核验证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粮油工业统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物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制定我区发展政策和措施;根据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要求,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的物流体系。
(七)承担片区制度创新、招商引资及企业服务工作。
(八)完成片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