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招商引资、外经贸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区经贸发展规划、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牵头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内、外资招商引资和外贸出口目标任务;负责管委会招商引资的组织、协调、统计和考核工作,负责区内企业外贸出口相关统计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对外经贸合作管理体系和政策促进体系;负责全区外经贸相关的许可、认定、审核和审批业务;负责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境外投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对外经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负责建立完善招商网络,拓宽招商渠道;负责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洽谈和跟踪推进。
(五)负责组织全区相关单位参加省、市大型国内、外经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到外地、外地在本区的招商引资、经济合作交流、宣传推介、展销博览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内、外交流团的来访接待工作。
(六)负责组织编制投资指南及宣传资料,对管委会招商网中、外文网页的信息进行更新和管理。
(七)负责外资项目前期设立和后期变更审核、审批管理及项目入区后的后续服务工作;负责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备案、加工贸易许可证审核工作。
(八)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申报工作;负责外资企业各种优惠政策的申报工作。
(九)负责外事管理工作,包括因公出访计划的制定,出国手续的报批及办理,上报出访统计报表,以及区内企业对外邀请的审批工作;组织、安排管委会交办的外事接待、团组接待、礼宾活动和出访活动。
(十一)负责国内、外驻连机构和商会组织的沟通、联络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