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运管处《关于2011年统一检测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和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车辆的通知》(大运管发(2011)7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做好车辆检测工作。
大连保税区交通局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2011年统一检测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和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车辆的通知
大运管发〔2011〕7号
各区市县运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大连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建设需要,保证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和海关监管货物车辆节能、环保,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根据《大连海关、大连市交通局关于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企业及车辆实施联合管理协议》约定,市运管处决定自2011年3月1日至4月30日对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和海关监管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和综合性能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所有在大连市行政区域注册的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和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车辆。
二、检测机构:大连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甘井子区友谊街,联系电话:86590841)。
三、申办程序
1.参加2011年审验检测车辆的经营者应认真填写《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海关监管运输车辆年度检测信息表》(附件1,一式一份,以下简称《检测信息表》),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监控中心签发的GPS有效使用证明等材料,报送大连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审核窗口。
2.参检车辆检测合格后,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运管部门办理年度审验及经营信誉考核手续。经审核合格后,运管所加盖年度审验及信誉考核印章。
3.经营者持相关材料(详见《大连海关关于大连地区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车辆2011年度年审的通知》)到大连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检测信息表》空白或无大连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印章视为无效。
四、检测时间:详见各企业的检测时间表(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运管所要认真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做好检测、年审及信誉考核工作,并将GPS监控系统作为车辆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大连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及安全检查,对不按要求安装使用GPS设备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予检测。
2.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检测时间表安排车辆检测,不能如期参加检测的车辆,经营者应提前一天向市运管处货运科提出申请,由市运管处货运科另行安排车辆检测时间。
3.各区市县运管所请于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国际集装箱道路运输和海关监管货物运输车辆2011年度的年审、信誉考核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年审和信誉考核工作情况报送市运管处货运科。大连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于5月15前,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情况报送市运管处货运科。
联系人:刘绍华,联系电话:84480021、13904285998。
附件:
1.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海关监管运输车辆年度检测信息表.doc
2.2011年大连市海关监管运输企业车辆检测时间表.rar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