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大连市发改委统一要求,2011年全市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
二、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发,具有主持国家或省、市级重点科研项目经历,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
2、在本领域具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拥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3、拟建设的市级工程实验室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4、拟建设的市级工程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应较为规范。
三、申报要求
1、请严格按照《大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申报,并按附件一格式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另外需要提供
2、请于2011年11月10日前请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另附电子版);建设资金(需提供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环保、土地、规划等相关材料影印件一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局(保税区综合服务楼2310室)。
联 系 人:王朋
联系电话:0411- 87547195
传 真:0411- 87547195
附件二:大连市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