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会工作评优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02-08 10:29:43浏览次数:9221次

    各基层工会:
        一年来,在保税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工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总结交流经验,树立典型,区总工会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1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具体评优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已建会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带领本单位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建功立业,共建和谐企业;具有一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职工维权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响应上级工会组织号召,落实各项工作内容,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会员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3、执行工会经费预决算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工会经费;
        4、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签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已备案。
        (二)、优秀工会干部
        1、具有一定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法律政策水平,能与外商合作共事,勇于代表职工就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宜与资方交涉;
        2、协助企业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共谋企业的发展建设,以各种形式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带领职工投身于区域经济建设,取得职工的信赖;
        3、具有凝聚力,能够团结工会一班人,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为工会各项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会干部、小组长及企业职工;
        2、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能力,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的成绩;
        3、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利用业余时间热情支持工会工作。
        (四)、支持工会工作特别奖
        支持工会工作,关心女职工工作,关心关爱本单位职工的中外方经理。
        三、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总工会根据各基层工会工作业绩和会员情况按名额分配,各基层工会上报事迹材料,区总工会组织测评审定。
        四、评选要求
        各基层工会下载各种登记表后,A4纸打印各项内容,一式2份并加盖本级工会公章于2月17日前上报区总工会。

        附件:
        1、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

        2、2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3、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4、4支持工会工作特别奖申报表

        5、《2012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