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47号)及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人社发〔2012〕4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规定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0日。联系电话:87316961。
附件:
1、关于转发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关于转发原“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保税区劳动人事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