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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国际航空反垄断诉讼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06-06 10:33:27浏览次数:9249次

    区内各企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航空公司之间结成联盟成为国际航空运输业的一种新趋势。
       
        据调查,1999年底,世界各大航空公司经秘密协商,采取一致行动提高国际航空货运燃油附加费。此次垄断行为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美国司法部和欧盟委员会竞争总署在2006-2008年间对英国、韩国、法国、荷兰等14家航空公司以涉嫌共谋操纵航空燃油附加费价格、妨害贸易等几项指控进行调查,其中英航表示认罪,19个航空公司被处罚,罚款共计16亿美元,多个高管被判处监禁。欧盟委员会自由竞争总署于2010年11月对英航、法航、荷航等14家航空公司处以7.99亿欧元罚款。
       
        国家商务部、贸促总会为维护国内企业合法权利,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为目的,拟就该航空垄断案申请10亿欧元赔偿(该案件获胜可能性极大),届时参加诉讼企业按照比例得到相关赔偿。为此,本着参加者获利原则,特征集企业参加国际航空反垄断诉讼案活动,具体如下:
       
        1.索赔案时间范围: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9月11日期间发生的国际航空货运及其代理业务。
       
        2.申报人:保税区内该时间段曾办理过国际航空货运业务的企业、货运代理企业等。
       
        3.申报条件:货物运输的地域不限于欧洲,使用任何航空公司的货运服务,凡货运范围涉及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都有权提出索赔。
       
        4.申报材料:提供上述时间范围内的航空运输单、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出具的运费发票复印件(如有业务发生,但是票据不全的也可登记)。
       
        5.申报表:填写“中国企业参加国际航空反垄断诉讼案登记表”。
       
        6.截止日期:6月22日前。

        附件:

        1、中国企业参加国际航空反垄断诉讼案件案登记表

        2、国际反垄断诉讼案填表须知

        (注:法律方面事务由中国贸促总会全权负责,企业只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即可)
       
        将以上材料准备好报送到至大连保税区贸促支会。
       
        联系人:李明浩
       
        电  话:87546933、15840668185
       
        地  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502室
       
        


    大连保税区贸促支会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