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加强组织领导 严把调整标准--保税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阶段性成果显著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07-02 16:48:05浏览次数:4326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求,我区自4月以来全力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目前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是普调。对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普调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给予一次性调整,并自2012年1月起补发,截止6月15日,我区2370余名退休人员均已完成普调,调整金额45万余元。

        二是特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普调后领取的养老金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内月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平均水平。退休前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高级技师)的退休科级人员,按普调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比照本地区事业单位同期同条件退休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目前,我区专业技术职务部分应增加的养老金也已基本调整完毕,其中正高级月最高涨幅达550元,副高级月最高涨幅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