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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保税区召开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2-10-08 15:13:13浏览次数:4665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工程,9月27日上午,大连保税区隆重召开“新时期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大连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宋晓波,管委会副主任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区人社局局长邹爱华主持会议。经贸合作局局长栾海涛、总工会副主席李刚出席会议。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园区、街道分管劳动关系工作的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的负责人、工会主席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人社局宣布了《大连保税区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总工会对《大连保税区总工会“六个专项行动”百分考核方案》进行了说明;大会对中粮米业(大连)有限公司等16家“保税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等28家“大连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大连爱丽思集团、大连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李强副主任对近年来我区劳动关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从用工备案、集体合同、三方协调机制、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部署.

        宋晓波副主任强调,保税区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有效开展对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业务指导。二要注重过程,科学组织。引导企业树立互利双赢、长远发展的观点,充分发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标准的导向作用,加大对问题企业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三要严格考评,追求实效。建立健全奖惩机制,以加强新时期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为牵引,科学合理地量化考评指标和评分标准。

        最后,宋晓波副主任指出,各职能部门一定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我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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