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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04-23 15:27:54浏览次数:6157次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72号)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区内有关企业尽快与保税区经济发展局联系。

        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常年受理、集中评审的方式,原则上定于8月集中组织评审。网上申报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9日。复审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24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请各企业提前3个工作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保税区经济发展局(三份)和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一份)。

        联系人:权威    电话:87318017   15998552723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