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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第十九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暨民企陇上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04-26 14:44:41浏览次数:6599次

    区内各企业:
        6月19日—24日,第十九届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暨民企陇上行活动(以下简称“兰洽会”)在兰州市举行。根据全市对内开放工作安排,应兰洽会组委会来访邀请,我区将组团参加此次活动,并开展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开 幕 式:6月20日10:00—10:20
        地    点:甘肃国际会展中心南广场(兰州市北滨河东路1号)
        2、展会时间:6月20日—24日09:00—17:00
        3、布展时间:6月6日—18日(6月18日20:00封馆)
        4、撤展时间:6月24日17:00
        二、主要活动
        (一)集中展示我区名优企业及产品。
        (二)通过合作联盟、销售代理等方式,寻求合作伙伴,拓宽产品销售渠道。
        (三)开展“走出去”经济合作交流活动,包括项目考察、项目签约、会见客商、主题概念推介会等。
        三、参加人员
        区相关人员,参展企业代表。
        四、展位和费用
        大连展区设在主展馆二层展厅,共设展位10个。根据兰洽会组委会统一规定,展位费5000元/个,市经合办将给予展位费资助。各参会企业请于5月13日前将展位费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交至保税区经贸合作局。
        五、工作要求
        (一)参展产品。以具有大连本地特色产品为主,注重产品的种类和包装,保证产品质量。展洽会期间,参展产品可进行现场交易。
        (二)展场布置。为更好的推介宣传我市名优企业及产品,市里将对展区整体形象和展位的背板进行统一装修,参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布置展位。每个展位提供2张宣传图片及1条楣板内容,图片像素在1024×768以上,按重要顺序排列并标注序号,可附加文字,限50字以内。
        (三)材料报送时间
        1、5月9日前报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参展企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5月13日前报送展位图片和楣板内容;
        (四)其他事项。如对展位布展有特殊用电等其他需求,需提前申请。严禁转让、转租(卖)展位及中途退展。严禁个体跑会者参展。认真做好成果统计工作,展会期间每天15:00前上报大会成果统计表(会议期间下发)。
        联系人:
        董  波  87315997  
        韦  兴  87546057

     

    大连保税区经贸合作局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