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各单位: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应当受到保护的合法权益,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的社会责任。近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税区稽查大队(以下简称稽查大队)在对辖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兹作出以下初步意见:
一、请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
(一)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办事处(保税区建行北侧)领取政策法规宣传材料及开户所需材料;
(二)加入保税区公积金稽查协作组QQ群321209729, QQ群有专人解答问题(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三)直接致电稽查大队及稽查协作组咨询相关问题。
二、请已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未开户单位与稽查大队或协作组预约时间,携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职工名册、最近一期社保缴费结算表、工资表复印件等材料至保税区公积金中心办理开户事宜。
三、请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对照有关政策法规自行整改违规行为,整改过程中有不明事项通过上述方式咨询。
住房公积金中心保税区办事处(及稽查大队)将本着“服务社会,造福百姓”的宗旨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原则竭诚为辖区内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对不配合公积金执法工作或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单位,我们将依法依规查处。
保税区公积金地址:海天路IB—44号保税区建行北侧
政策咨询电话:87185928
保税区稽查大队电话:87185926
稽查协作组电话:87185923、87555810、66372711、13478960876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税区办事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