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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保税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07-16 15:58:08浏览次数:6251次

    区内各有关涉粮企业:
        5月份以来全国不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区粮食局计划自2013年7月到9月底在全区粮食系统内开展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全区粮食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按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排除隐患,提升管理,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运行。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粮食行业所有涉粮企业、涉粮生产经营场所。
        三、主要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包括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生产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
        2、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是否有消防应急预案,各类消防器材是否有效可用,露天存粮区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有严格管理规定,筒仓及进出仓系统是否落实防尘防爆措施,商品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3、粮食安全度夏度汛工作落实情况:
        存粮粮情是否稳定,分品种,分年限,分等级存放,虫霉、鼠害等“四无”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规定。
        4、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开展“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从7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各涉粮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自查;各企业必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大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涉粮企业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区粮食局将进行全面普查或组织互查,落实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逐一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首先,对企业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第二,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双方签字。第三,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
        第二阶段: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
        区粮食局将对重点企业、事故多发企业和前一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各单位自查、普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大检查“百日行动”之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巩固这次大检查“百日行动”的成果。

    大连保税区粮食局
    201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