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企业:
现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七家属工”参保缴费工作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