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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07-26 09:57:28浏览次数:6454次

    区内各企业:

        为了组织好我区的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真正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就各单位报送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各单位要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2、自6月初以来,本单位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各单位要做到全过程、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要通过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有关要求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按照“企业自查是基础、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真查真改、真整真治,重在强化主体责任、重在强化企业落实、重在消除安全隐患、重在取得实际效果。各单位要如实上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真正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翔实、工作踏实。从8月起至12月底,各单位要于每月28日前向保税区安监局各责任科室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

        三、报送时间和联系方式

        各单位请于7月29日下班前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和6-7月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书面、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区安监局各责任科室。

        联系人:姚宏宇(安全监督科),联系电话:87319925;

                闫  冬(执法监察科),联系电话:87313805;

                王德礼(职业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88036311

     

    大连保税区安委会办公室
    2013年 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