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辽宁省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09-06 15:26:09浏览次数:6656次

        区内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为促进辽宁省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的发展,辽宁省服务业委等十部门联合制定了《辽宁省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计划到2015年重点培育和扶持50个左右示物流示范园区和200个左右物流示范企业。按照大连市服务业委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全省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服联发【2013】19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区申报工作,请各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认真按照附件(管委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dlftz.gov.cn)要求组织材料申报,于9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送大连保税区服务业局。

        联 系 人:赵轶群

        联系电话:88036559

        地    址:管委会综合服务大楼2310室

        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和企业申报要求及附表


    大连保税区服务业局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