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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保税区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3-11-22 10:22:16浏览次数:11844次

        为落实大连保税区2013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在2013年11月于东北师范大学举办了首场招聘会之后,拟于12月中旬在大连举行第二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
        第二场招聘会招聘公办教师13名,分配到大连保税区二十里堡街道、亮甲店街道区域内的保税区第一高级中学、保税区青云湖学校(九年一贯制)、大连市111中学和保税区二十里堡中心小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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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1、全国重点师范类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全日制研究生,硕士学位;
        2、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相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登陆大连数字保税区网站(www.dlftz.gov.cn),登陆中文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在应届毕业生入口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注册信息,之后按招聘岗位进行申报,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版证明照片。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日24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2629187
        教育文化体育局咨询电话:
        邢老师0411—88036294  
        (二)网上初审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13年12月7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计划安排在12月中旬在大连进行面试和试讲,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留意保税区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到,同时在招聘会现场按岗位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主要荣誉证书,研究生的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的复印件,交与工作人员与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并装订。
        报名时使用居民身份证,且报名、考试与录用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面试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迟到的报考者取消考试资格。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未达到竞争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后请在候考区等待,全部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进入试讲环节的人选。当时不在场或因个人原因没能通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试讲
        面试通过人员进行试讲,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备时间30分钟,每人试讲不超过10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依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当天18:00前,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外地考生可在考试地点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七)体检  
        2014年8月下旬,安排到大连指定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请留意大连保税区政务网通知(www.dlftz.gov.cn),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考核与资格审查
        体检结束后,到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22楼2210会议室进行考核与资格审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获奖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用A4纸复印1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后交工作人员审核。
        对体检、考核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资格审查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保税区政务网、区教育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未通过体检、考核与资格审查,公示程序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正式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正式聘用,并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手续,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以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调离保税区。
        2、新聘用教师按确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享受大连保税区同等条件教师待遇(各项收入全年近10万元)。
        3、按照《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提供集体宿舍。
        五、特别提示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有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等情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应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材料提供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大连保税区党群工作部    
    大连保税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