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保规拆告字[2013]09号
为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加快建设大连汽车物流城,根据大连保税区总体规划,为加快推进我区亮甲店街道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经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对220千伏金新线新建电力工程用地涉及区域实施拆迁工作,公告如下:
1、拆迁范围:电力塔基占地、高压线下建筑物和临时作业路涉及亮甲店街道陈家村、蚕厂村和红亮村的居民、企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及有关设施(用地位置详见附图),具体以实地放线为准。
2、实施主体:大连保税区亮甲店街道办事处
3、政策依据:大保管发(2010)12号《大连汽车物流城二十里堡辖区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大保管发(2010)13号《大连汽车物流城二十里堡辖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办法》。
4、拆迁时限: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30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拆迁区域新建、房屋买卖、调换、出租、抵押、更名及户口迁移等,严禁在拆迁区域抢种、抢栽、抢建各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产权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等待登记核实。
特此公告。
联系人:亮甲店街道 管连湖 87280651
大连保税区规划和土地房屋局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