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要求,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4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建设领域、建设任务和申报条件,结合我区资源及资源综合利用现状,积极推荐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于3月28日前报送保税区经发统计局发改科。
联系人: 魏广君
联系电话: 87964819
附件: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4]437号)
附件2.“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附件3.“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大连保税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