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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4-05-13 10:21:40浏览次数:6333次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国家、省、市密集出台一系列取消、免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为了推动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方便相关单位及时了解文件规定,我局经过认真归纳整理形成了“2013年-2014年(国家、省、市)取消、免征和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汇总表”(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根据自己的业务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对于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的执收部门,请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

        附件:(国家、省、市)取消、免征和降低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汇总表

    保税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