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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保税区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警员公告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4-09-11 09:47:10浏览次数:13990次

        受大连保税区党群工作部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公安机关文职警员。此次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警员30名,录用人员按《大连保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管理。招聘工作由大连保税区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保税区公安分局承担,保税区监察审计局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察。
        一、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公安机关文职警员,系与大连保税区劳动人事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向大连市公安局保税区分局派遣的劳务人员,从事公安机关的辅助性工作,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连市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工作;
        (四)具有良好品行和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公安机关执勤值宿工作的履职能力;
        (五)身体条件:
        1、身高:170cm及以上;
        2、身体健康,无残疾及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口吃及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本人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6、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雇员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登陆大连数字保税区网站(www.dlftz.gov.cn),登陆中文版页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招聘岗位报名,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版证明照。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24时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一)网上初审
        根据报名登记表内容进行网上初审。应聘人员可于2014年9月18日前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并在保税区网站了解具体考试安排。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留意保税区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包括:
        1、居民身份证,报名、考试、报到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
        3、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书;
        4、驾驶证;
        5、主要荣誉证书或获奖材料。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签署诚信承诺后,当天参加考试。
        五、考试程序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所占的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4、考核和体检   
        考核工作由保税区公安分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六、报名咨询电话
        劳服公司        87316902 
        保税区公安分局  88016813


    大连保税区劳动人事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