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有培训能力自主承担培训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自主培训能力和负责职工培训业务管理机构,有专人负责职工培训工作。
2、具有申报培训相关职业(工种)的师资力量,每个职业(工种)应配备专(兼)职培训教师2人以上。授课教师具备的技术等级水平应比所授职业(工种)高出一个等级。
3、自有职工培训场地(厂房和设备)能够满足培训条件。
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组织培训应向保税区人社局提交申请,由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对申请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要件审核和现场审验。
(二)申请职工补贴培训企业首次申请培训时,应在培训前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培训方案(方案中主要包括:本企业员工培训现状、拟申报企业政府补贴培训专业(等级)及人数;开展培训采取何种组织方式等);
2、《大连市企业职工政府补贴技能培训审批表》;
3、企业职工政府补贴技能培训申报表;
4、企业上一年度的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财务报表;
5、年度内首次培训备案的企业需提交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情况公示报告(报告中需明确:上一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提取教育经费的比例及额度、用于一线职工培训的比例及额度、培训类型、职工代表签字、企业公章等)
6、公示情况说明(公示报告的具体公示地点、时间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