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聚能源有限公司等388户企业,涉嫌在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且在企业登记注册地址查无下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局对上述企业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请到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公示公告栏查看)。由于上述企业均已查无下落,无法直接或邮寄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予以公告。
当事人如对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大连保税区管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应当在处罚决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办理注销登记。
附件:吊销名单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