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用人单位:
为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守法诚信意识,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2015-2016年度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保税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评价内容
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23号)执行,文件内容可登录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三、申报条件和等级评价标准
(一)申报A级诚信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健全、合法并落实到位;没有发现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用工全部办理登记备案。
已获得2013-2014年度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2015-2016年度劳动保障守法AA级诚信单位;已获得2013-2014年度AA级、AA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2015-2016年度劳动保障守法AAA级诚信单位;自2011年度起,已连续3次获得AA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2015-2016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先进单位;自2009年度起,已连续5次获得AAA级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可申报2015-2016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单位。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失信单位:评价年度内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两起以上投诉举报,或引发劳动者集体上访、发生集体劳动争议事件的;连续两年出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评价年度内被查处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未改正或未完全整改,以及改正后又有新的违法行为发生的;阻挠或打击报复监察人员、投诉举报人、证人的;未主动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申报和评价流程
(一) 申报时间截至2017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 申报流程:
第一步:用人单位到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申报。诚信等级评价网上登录,点击首页左下角“资料审查和诚信评价”,用“单位社保编号”登陆进行申报;
第二步:网上申报后,报送如下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诚信评价等级申请表》(可从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资料审查和诚信评价—申报须知下载),按要求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和单位工会印章;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工会证照复印件,加盖工会印章。
报送地点:保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管委会前楼705室)。
联系电话:87546964
联系人:田野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