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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 审批时限从75天压缩至2天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7-09-27 14:12:58浏览次数:6146次

          9月22日,从省质监局召开的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10月1日起,我省在沈阳、大连、营口及辽宁自贸试验区开展试行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试点,在辽宁自贸试验区试行“一企一证”。

            本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在沈阳、大连、营口及辽宁自贸试验区实施对除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外的17类产品“先证后核”,成为继国家首批6个试点地区之后,较早获批试点的省份。将以前的“先核后证”转变为“先证后核”,专家现场核查程序从发证前改为发证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办证材料、核查内容大幅简化,企业拿到生产许可证从法定75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

            辽宁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将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红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由“一企多证”调整为“一企一证”。企业无需再按产品类别逐个提交申请书、逐一组织现场核查和领取证书,只需一次申请、一次审批,就可领到一张包括多个产品类别的许可证。在此基础上,辽宁自贸试验区内获证企业还可享受到期延续直接发证政策。

            同时,我省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取消橡胶制品、电力整流器等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对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助力车、摩托车乘员头盔3类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承接8类国务院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8类产品由省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饲料粉碎机械等11类产品委托下放市级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此次改革后,我省对工业企业监管方式将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改革后,将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频次和品种,扩大抽查覆盖面,对此次取消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实现抽查全覆盖。同时,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失信行为采取质量信用管理。(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