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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大厅全面推行集中登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8-02-09 09:23:39浏览次数:6605次

            为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条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于2017年12月26日公布实施了《大连保税区集中登记场所管理办法》,并将适用范围由原来的4类企业扩展到所有行业。同时配套出台了集中登记场所入驻企业日常管理制度、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联络员制度等相关规章。推出了“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企业集中登记”的创新举措,对入驻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和全方位服务。

            自2015年企业集中登记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区通过集中登记方式注册的企业已达499户。其中:2015年79户,2016年86户,2017年252户。特别是2017年4月10日自贸区大连片区挂牌后,集中登记的企业数量呈直线上升,《管理办法》实施一个多月以来已受理申请集中登记注册企业达8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