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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信访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8-02-26 13:26:59浏览次数:8274次

            环境保护信访受理范围是指国家、省、市环保法律、法规赋予的环保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的环保信访案件。具体有以下内容: 1、未按规定排放生产、生活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的。 2、向大气排放废气、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恶臭气体造成环境污染的。 3、工业、建筑、餐饮服务业等行业的固定声源产生噪声污染的。 4、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未按规定处置,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的。 5、违反国家危险废物、电磁辐射等规定,造成污染损害并按规定由环保部门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