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10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期公布食用农产品为食用菌、水果、豆芽。抽检依据是GB2763-2016、GB 2762-2017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甲胺磷、水胺硫磷、克百威(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之和,以克百威表示)、多菌灵、铅、镉、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6-苄基腺嘌呤。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覆盖我区4个单位,共抽检10批次样品,包括食用菌2批次、水果5批次,豆芽3批次,所抽检的所有样品均合格。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