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金普新区个人网店将告别“无证时代”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9-03-01 08:31:59浏览次数:5484次

            2月25日上午,金普新区的电商经营者韩冬冬只用了不到40分钟,就拿到了自己网店的营业执照。办照的简单与快捷让她既惊讶又开心,更高兴的是,自己的网店有了合法的“身份证”,可以放心大胆“施展拳脚”了。这张电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仅使韩冬冬成为金普新区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的获得者,也意味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在金普新区正式落地,新区的个人网店将从此逐步告别“无证时代”。

            韩冬冬在微店平台上经营着一家化妆品店铺,开店一年多来,生意越做越好,但是由于没有营业执照,难免会对店铺经营造成影响。“没有营业执照真的很不方便,如果消费者质疑你,你无法解释。”韩冬冬说,《电商法》正式实施前,她便开始关注。在得知金普新区的电商可以申领电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后,她立即前往办理。“我要把营业执照放在店铺的醒目位置,说明我们是合法经营的。”

            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淘宝和微信的“代购”都属于电商经营者,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金普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商法》明确,电商经营者可以选择注册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而就电商的实际经营规模来看,预计金普新区大多数电商经营者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此外,以往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需要经营场所证明,以及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明等。而此次《电商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申请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即可申请登记,市场准入更便捷了。

            《电商法》正式实施后,截至目前金普新区共发放了18张电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金普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负责人说:“相信随着公众知晓率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电商经营者前来办理营业执照。”

            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