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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自贸区大连片区探索海关后续监管创新举措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9-03-18 15:02:55浏览次数:5609次

            为不断深化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放管服”改革,本着先行先试原则要求,自3月份开始,大连片区将对区内部分企业“以审代查”和“非侵入式稽查”两项海关事后监管举措,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智慧稽查”新路,进一步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为辖区企业营造更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实施“以审代查”监管措施,旨在打造以企业信用管理为基础,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依据,减轻企业稽查成本的全新监管模式,形成“企业自主申报、中介全程审计、海关事后稽查”的通关便利化格局。主要内容有:对主动提交中介组织审计报告且无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具有一定资质的自贸区内企业,海关在特定时间内不将其列为稽查对象(若总署、总关有明确稽查指令的,优先适用非侵入式稽查);审计报告列明企业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可以按企业主动披露形式做相应处理。

            实施非侵入式稽查监管措施,实现全程留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大幅提高执法效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可实时查询稽查数据及法律文书,根据稽查进程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内容有: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工作原则,在充分调研海关稽查工作要求和企业业务需求的基础上,依托“全过程执法监督平台”等技术手段,构建海关稽查部门与企业间数据传输和视频网络通道(及相关APP),实现双方在线面洽,相关账册、合同等数据通过网络上传。

           来源:大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