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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企业2017-2018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9-08-05 09:58:40浏览次数:6145次

            1.本次诚信评价是评价2017-2018年度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企业填报的数据为2018年度数据。

            2.企业参评诚信等级评价申报时间为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诚信等级评价,同一企业只能申报一次诚信等级评价。

            3.符合晋升“A级先进”、“ A级示范”等级的企业,在申报“A级”诚信企业的同时务必要填选申请晋升诚信等级,并依据要求选择历年诚信级别(原先进和示范企业填写AAA级),否则视为放弃晋升等级,若因企业更名等原因导致往年诚信级别无法录入需拨打市评价办电话咨询。

            4.为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填报数据力求准确,保存前请仔细核查,保存后无法再修改数据。如填报错误,需要企业与填报区域负责审核的监察员联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经负责审核的监察员确认后方可调整。

            5.企业如有社保编号,请务必使用社保编号登录;若无社保编号,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6.表格所列项目中打“﹡”的为必填项;如没有相应数据,须填“0”。

            7.企业申报后,请按照监察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若有弄虚作假、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不良诚信档案。

            8.今年市支队管辖的企业按照随机分流审核的方式,一个集团下有多个分公司的,若想分配给同一个监察人员审核,分公司填报时用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详细信息填报时必须录入集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附件:附件:诚信评价文件480号.pdf


    大连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