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准,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4.6亿元(一般债务11.8亿元,专项债务112.8亿元)。
2018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3.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1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2.86亿元,全部在市政府批准的限额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