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以“标准”铺路,开启证照分离改革“下半篇”!——大连自贸片区在全国率先推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19-10-11 08:15:59浏览次数:4002次

            10月9日,大连自贸片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国率先推出《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启用国际通行的做法和技术语言来规范行政行为。该标准是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改革配套的系列标准之一,也是大连自贸片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次重要实践,为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证照分离”改革发起于2014年7月,国务院分三批公布了1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2018年11月10日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实现“照后减证”。今年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12月1日起,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连自贸片区今年以来出台多项举措,持续推进改革尝试,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3月,推出“证照同步”和“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两项改革举措;7月,在国内率先推行“五位一体”(负面清单、标准文本、无人审批、智能确认、立等可取)的主体资格(企业注册)行政确认制,试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主张尊重市场主体的民事权利,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实行形式审查。截至9月30日,使用行政确认制登记的企业323户,占同期总户数的14.85%。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大连自贸片区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总结近3个月试行主体资格行政确认制的工作经验,按照从注重办事效率到建立规范的秩序,以法制思想和通用标准来规范主体资格,变人为措施规制为标准规范的改革思路,制定了《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规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用标准来规范行政确认行为。

            具体做法是:

            在商事登记阶段,将相关要素设置划分为“标准化信息”、“差异化信息”和“从第三方平台获取信息”等三类信息,申请人只需录入此三类信息,不需要再额外准备其它材料(公司章程、出资协议等),实现行政确认全过程的标准化和数字化。“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大连自贸片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改革走上了注重“依法、秩序和效率”的标准化轨道,为做好“证照分离”“下半篇”改革提供了标准规范和法制路径。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还将陆续推出“主体资格行政确认技术规范”、“各类经营资格规范”、“主题式服务办理规范”等系列标准。用标准规范市场准入环节中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的全过程,不断优化大连自贸片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标准的概念

            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它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促进技术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