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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教育局着力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01-28 19:10:05浏览次数:3417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学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力遏制疫情蔓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教育局着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推迟开学(开园),取消召集日

            全市中小学一律取消原定2月28日的召集日,各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开园),严禁提前开学(开园),春节返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要提前返校,具体开学(开园)时间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确定。教师上班时间另行通知。

            二、暂停全市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没有到实习岗位的学生一律暂停前往岗位,何时到岗到校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教科研部门、各学校、各级各类实践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劳动教育基地、学农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等)、校外培训机构等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得举办参观、实践、考试、线下教学培训、辅导答疑等聚集性活动;全市中小学及校外培训机构的自习室一律停止对外开放,课后服务一律暂停;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教师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各级各类体育、艺术训练和比赛一律停止。

            四、暂停校园场地对外开放

            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阻断病源进入校园。各大中小学、幼儿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取消各种旅游团组进入校园。各中小学校园场地暂停对外开放并做好公告。

            五、强化疫情监测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含留学生)的教育管理,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含幼儿园)继续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重点关注寒假期间去过武汉和湖北的本校师生的身体状况,加强跟踪指导;提醒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或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师生向其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按照卫健部门要求居家隔离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不要外出探亲、旅游、研学等,尽可能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要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七、完善应急预案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推迟开学,进一步完善新学期开学预案、特殊类型考试推迟预案等应急预案。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因校制宜,根据本校学生实际,科学制定特殊时期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指定辅导员、班主任和科任教师承担学生在家学习期间的联系和指导学生的任务,引导学生科学制定学习计划。

            八、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主动接受属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督导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春节期间要带头不聚会、不串门。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舆情导控,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进一步坚定信心,坚持科学防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