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中心
    新区住建系统公布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十项举措!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02-21 21:45:38浏览次数:4791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房地产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困难,共渡难关,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现制定如下十项措施:

            1.开辟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开工“绿色通道”。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可以先行开工,进行土石方开挖。施工许可手续可先行线下办理,一个月内补录线上系统。

            2.施工许可实行“不见面”审批。开通24小时在线审批服务,建设单位可登陆“大连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或通过微信、QQ进行在线咨询、申报。审批文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企业指定地址。

            3.疫情防控期间试行网上“不见面”开标,有效减低现场投标和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对社会投资类项目,企业出具承诺后,可不办理中标通知书或直包书备案。

            4.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项目,建设单位可先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2020年6月20日前内缴清。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款证明》、《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承诺并承担责任后,可先行核发施工许可,企业在三个月内提供。

            6.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建筑内部装修改造类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无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已经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并承诺,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可推迟至预售许可核发二个月内提交。新售楼盘2020年4月30日前暂缓办理价格备案;申请预售时预售部分投资完成25%以上,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完成地基部分。

            8.为切实帮助各类企业疫情期间引进和留住人才,凡个人在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金普新区购买的新建商品房(住宅、一手房),政府和开发企业给予每平方米400元购房补贴和优惠。其中,政府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购买时间以不动产网签备案为准,个人须持不动产权证书领取,领取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开发企业在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平方米优惠200元,购买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加快项目复工进度。公布复工指南,利用金普新区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微信工作平台,与建设、施工、监理三方提前进行工作对接,逐个项目制定复工计划,以5天为时间节点预约复工申请。按企业需求上门指导,对符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的企业,现场提交申请,现场批复复工手续。

            10.对复工项目实施点对点“保姆式”服务。将所有在建项目纳入住建局、城乡建设中心领导包保范围,一线提供服务和指导,第一时间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