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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即发证 符合免审查——大连自贸片区在全国首创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体系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04-29 14:44:52浏览次数:4022次

    4月29日

    大连自贸片区召开新闻发布会

    正式推出

    《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此举标志着

    大连自贸片区

    在全国首创并正式推行

    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体系


            这一创新举措是以“充分信任企业、认可其守法意愿”为前提,强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以服务促进企业自我约束、诚实守信。同时实现了监管“不打扰”。

            这对于对标国际,探索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进投资自由化都具有积极地推动作用。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明确要求,“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此,大连自贸片区创建了“符合认证”管理制度,以此规范申请人的兑现承诺行为,保证审批和监管的有效对接。

            制定《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告知承诺事项规范编制“符合性认证”标准文本,由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组成符合认证清单。采取“自我评价、伴随认证、事后认证”等三种认证方式,由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中标的第三方公司对经营资格审批的承诺内容进行“符合”认证。认证符合即可经营,监管部门“不干扰”企业。行业管理部门依据管理制度,以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抽检第三方“符合认证”结果。

            符合性认证是国内首次将第三方认证服务引入涉企经营许可审批监管过程,通过符合性认证来约束企业的承诺兑现行为,建立审批和监管环节的有效衔接。

            与《符合性认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一并通过的还有《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告知承诺制的具体工作。承诺即发证,《暂行规定》将告知承诺分为三种类型,即:“已完全具备条件”“尚未完全具备条件”和“容缺受理”。前两个类型是国务院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共有区级涉企行政许可事项22项。“容缺受理”是我们为了扩大告知承诺范围,将除22项以外的所有4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都实行告知承诺。

            《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在综合考虑申请人的诚信情况、市场风险、承诺内容、监管力量等多种因素后,在2个月期限内,履行对承诺情况的检查责任。如果企业没有按承诺时限提前开始经营,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企业将不再享受告知承诺制的便利,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体系,一并进行多方制约。

            下一步,大连自贸片区将继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国务院在自贸区内“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