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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06-30 17:00:06浏览次数:5065次

            经本局立案调查查明:大连德扬绿贸易有限公司601等户企业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上述企业取得联系,故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采取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关联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大连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同时在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dlftz.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请到大连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查看。

            特此公告

            附件:大窑湾吊销企业名单.xlsx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