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各实体书店、网络书店:
按照市新闻出版局要求,我区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区出版物零售单位(各书店)年度核验(此处不包含出版物批发单位,如新华书店;出版物批发单位的年度核验由市新闻出版局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一、核验范围
参加年度核验的单位为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
二、核验流程
(一)出版发行单位(各书店)网上登录填报登记表
各出版发行单位(各书店)登录全国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系统(http://124.42.45.130:8055/login)(账号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号,密码是各书店负责注册时填写的密码),填写提交并打印(审核完成后)《2021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
1.2020年以前审批设立的书店,之前已经注册了,用以前的账号密码登录。新审批设立的发行单位,需新注册账号密码,请按网站操作要求进行,并妥善保管账号密码。
2.第一次进行年度核验的企业负责人请认真阅读《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填写说明(附件1)。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
(二)我区对各书店网上填报的《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进行审核。
符合要求的,给予通过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出版发行单位(书店)填报的《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予以“驳回”,并电话或微信通知被驳回的相关书店,审核未通过的书店需根据通知要求修改完善后再行报送。
(三)网上书店另需核查是否履行备案手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加注“网络发行”字样,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网页醒目位置是否公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登载的有关信息或链接标识。
(四)各书店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按照“出版物经营单位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2)进行撰写。
(五)报送材料
2021年,已参加过年度核验的企业通过“大连自贸片区”微信公众号发送《发行单位自查报告》的照片:
首次参加年度核验的企业通过“大连自贸片区”微信公众号发送以下材料的照片:
1、发行单位自查报告
2、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
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应提供备案回执
联系人: 冷晓汀
电话: 0411-88033664
地址: 保税区管委会2512室
附件:
附件1: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出版物经营单位自查报告参考模板.doc
中共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大连保税区)委员会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