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各类创新要素资源持续在大连自贸片区聚集,根据《关于印发〈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保税区)支持产业创新联盟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区产业创新联盟盟主招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本次招募联盟盟主所属范围为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新能源产业。
二、招募条件
申报机构根据《实施办法》(见附件1)需提交盟主招募申报书(见附件2)、承诺书(见附件3)、联盟成员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同时要求申报机构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在自贸片区(保税区)登记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大连市域内的有关行业协会;
2.拟组建的联盟成员单位总数不少于20家,其中自贸片区(保税区)域内成员比例不低于80%;
3.拟组建的联盟有健全的决策、执行机构,有能胜任工作的运营管理人员。
三、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须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吴海涛,联系电话:87318017
联系地址:大连保税区管委会2310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保税区)支持产业创新联盟发展实施办法.docx
附件2: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产业创新联盟盟主招募.docx
附件3:申报承诺书.docx
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经济发展局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