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祥鑫隆皮革有限公司有关人员:
2022年8月23日,大连祥鑫隆皮革有限公司监事李鑫向我局投诉,称对公司2017年7月20日将其登记为监事的过程不知情,其身份证被别人恶意冒用,申请撤销其在大连祥鑫隆皮革有限公司的全部身份。
我局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冒名登记撤销有关工作的通知》之规定,拟作出撤销大连祥鑫隆皮革有限公司登记的决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决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因无法与大连祥鑫隆皮革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取得联系,故以公告方式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到我局配合调查涉嫌冒名登记事项,主张自己权利。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自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吕胜男,联系电话:0411-87547898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大连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