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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公告(第三批)
    发布部门: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3-01-18 20:12:08浏览次数:3234次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工作中,监管部门发现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详见附件)存在通过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的行为。我局作出了《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并向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送达,相关企业未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虽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但未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
        请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到我局办理证书交回手续。
        因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皆无法有效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官方网站公告的方式,向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请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决定不服的,辽宁荣胜东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13家企业可以自收到《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大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一).xlsx

      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二).xlsx

              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三).xlsx

              撤销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四).xlsx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
    (保税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1月18日